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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考司法的男生。

高高瘦瘦,穿著偏向美式休閒

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有一次上刑法課的時候坐在一起

我一向不喜歡和男生坐

一方面因為他們手長腳長

寫字的時候手肘難免撞在一起

(我必須說我在書桌的使用上是很霸氣的)

另一方面是大部份的男生似乎都不怎麼愛乾淨

 

但是他不僅衣服很乾淨

氣質也很乾淨

雖然身高近一八0,但他很小心的不擠到我

感覺是個會關注別人感受的人

 

後來雖然沒有再坐在一起

不過有幾次我無意間瞥到他時發現他在看我

我告訴自己那是我神經過敏

但是直到昨天

那種機率已經高到讓我無法再用”偶然”或”湊巧”來解釋

 

其實我對他也頗有好感

雖然我們並沒有講過什麼話

(我們的對話只有”借過”,”謝謝”,”不好意思”,”沒關係”)

但他有一種很良好的氣場

那種氣場是會令我自在與放鬆的

對我而言那就已經具備了某種發展的可能基礎

 

喜歡一個人需要動力

而延續喜歡這個動作則需要耐力

只是現階段的我兩樣都沒有

 

才剛耗盡心力般的去在乎一個人又失去那個人

現在的我就像個經過漫長旅行,最終卻什麼也沒有獲得的人般

既疲倦又殘破

只想埋頭大睡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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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over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