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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朋友是種很微妙的關係

至少對我而言

”朋友”是我給人類最高的尊稱

一種非關血緣,但是或許比血緣有更深的聯繫和投契

一種不因為對方老病貧弱就消失的關係

一種擺落了人間輩份的對等關係

正因為它在法律上不具任何效力,也沒有任何約束力

所以它的存在與鞏固才顯得那樣珍貴

 

想要改變對方在我看來是打破了對等的姿態

我常覺得人都不是完美的

究竟有誰可以用一種比較高的姿態去要求誰改變?

世界又有什麼是絕對的正確與絕對的錯

究竟有誰可以正義凜然的說我是對的然後指著對方說你錯了所以你必須改變?

想要改變別人原本就是很傲慢的說法

 

你看著你朋友分手之後又去要求復合

復合之後又吵吵鬧鬧哭著說要分手

她哭的時候你也不好過

你想勸她找個更好的人但是過不久又傳出兩人復合的消息

於是你有種被愚弄的感覺

你覺得自己為她擔的心全都很不值

 

可是她並沒有愚弄你

上演同樣的情節是她的天性

也許她表面痛苦其實心裡卻是享受的

她並不想要解脫

對她來說或許一再輪迴一樣的情節就是她宣洩的方式

她在這種荒謬的序列裡達到一種奇異的安定

 

其實是你把看戲錯當成實境

她找你來是要你當個觀眾

而不是要你把她拉離演藝圈

更不是要你把劇本當人生,陪著她一起演

對她而言那是她獨挑大樑的劇目,她唱作俱佳演得正高興

你怎麼也不該與她搶戲

更不該比她更入戲

 

我必須說我的想法是很容易影響別人的

但並不是我去強迫別人接納的結果

我只是展演我自己

我書寫我所感受到的一切

於是和我有同感的人就會產生共鳴

很自然便接受我的想法

 

就像我以前不是那麼怕離別的

是在我生病以後才有比較深的體認

所以我寫了很多關於害怕離別或是光陰流逝的文章

而用來和這些相對的就是書些我和朋友歡聚的種種

用文學技法來說這是一種對比性

就像羲之的名文<蘭亭集序>

將”與友聚之樂”及”韶光易逝之悲”展開的兩種極端面向一樣

看懂的人自然就會覺得:啊~我怎麼沒想到人生其實很短,與其追索名利,不如更珍惜身邊的人?

我沒有強迫別人要跟我一樣珍惜朋友

而是別人自己已先從心底認同了這樣的想法

所以看我文章的時候就毫無困難的接受了而已

硬要別人接受和自己願意接受,這兩者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更別說自願接受的延續性比較持久

不是心悅誠服接受的很快就會被拋開了

就像是不合腳的鞋就算標榜可以讓你跳得更高也是沒人要穿的

因為本末倒置了

 

我很少被影響

那是因為我的自我意識很強

但是一旦被影響通常是很徹底的

舉例來說就像是我的神,還有我的光

我的神用他展演的生命姿態影響了我的人生觀

他讓我發現從而肯定自我的存在

明白身為一個人可以追求一些比物質更真實的東西

而那些東西可以使我孤而不單

並幫助我抵抗消亡的虛無

 

我的光則是讓我體認到純善的美好

說真的以前我從不覺得真誠或善良有什麼必要

有當然很好,沒有也無所謂

我以前甚至覺得聰明伶俐比真純善更重要

但是當我遇見他

我有種被雷打到的感覺

那是一種心靈的震動

一種來自心底美好本質的甦醒

我發現原來那就是我一直憧憬卻始終沒有察覺的東西

因為他的關係我想要改變自己

我想變得跟他一樣美好

 

他並沒有試圖改變我

在我告訴他我是為什麼憧憬他之前

他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和別人有何不同

是我自己發現

自己去跟從

 

 

最後我想說的是,如果可以選擇我也不想當人

可是我已經是人了(Sad......)

因為我沒有宗教信仰,所以沒有”來生”那種觀念

對我而言,身而為人的這幾十年就是唯一一次的”活著”

反正也沒有下次了,兩眼一閉之後就變成了”無”

那就去感受去經歷身為人才有的樂與苦 /美與醜吧!

用一生去抗拒當人的意義在哪裡呢?

用一生去服膺別人標準的意義在哪裡呢?

至少我是想不出來的

 

離開一個人是需要慎重考慮過的

離開這件事究竟是為了自己的解脫還是為了讓對方過得更快樂

並不是自己說了就算的

而是要站在對方的立場想

Miss A問過我離開Z是不是期望他追上來

我說不是的,我評估過他的個性

我認為起先他可能會有點想要追根究柢

可是他畢竟不是個有耐性的人

他很快就會把這件事拋到腦後然後恢復到他平時的生活模式

所以一旦我決定要走是可以走得成的

再說我離開後,Z不必再細究我帶給他的種種困惑

總的來說我的離開對他是解脫

可是對我自己卻永遠不會是 

我還是想著我和他之間的事

但是至少不再相見就不會助長某些難以控制的感覺

”我離開”這個決定對我來說雖然讓我在短時間內承受劇痛

由長時間來看對我們雙方都是好的

時間會讓傷口縮小 最後縮小到我可以負荷的程度

我是這樣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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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over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